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
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
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也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坚持公平性,
但由于现行的
公共政策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公平价值缺失和偏差,
一些公共政策出现
了忽视全体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像目前备受争议的北京治堵二十八条政策之一的“摇号购车”
施行已满五周年,据统计此政策一年减少了300万新车上路,有效的缓解了北京交通的拥堵,然而摇号政策本身的公平性、政策执行及监督过程中的公平性还是屡遭媒体等各方面质疑。
笔者将从摇号购车的政策内容、政策执行及政策监督三个方面剖析其不公平性的表现,并针对其不公平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旨在“摇号购车”政策能够更好的为“首堵”服务,也希望在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引导下,“摇号购车”政策的公平性能够逐步回归与强化。
2011年12月26日,82万人参与的北京今年最后一次购车摇号的热烈场面,让不少人意识到,曾被评为“史上最严治堵措施”而引发巨大反响的京城摇号购车新政已实施了一年。 摇号购车政策虽不是治堵万灵药,只治标不治本,但作为中国首个实施摇号购车的城市,摇号政策延缓了北京交通拥堵的加剧,也给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留足了时间和余地。然而,尽管管理部门采取了如“多重随机”摇号、公证员监督、视频直播等措施来确保摇号的公平公正,但摇号政策本身的公平性、政策执行及监督过程中的公平性还是屡遭媒体等各方面质疑。 公平是维持社会群体团结的黏合剂,不公平感会加剧社会的不信任,减低民众对政府的认同感。公共政策缺失公平性,会使公共政策的执行受阻,降低公共政策的运行效率和产出效益,会破坏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性,侵害某些社会娶你的基本权力,影响社会的团结与稳定。 推进摇号政策公平化、摇号程序的法制化、程序化和透明化,保证摇号的公平公正是摇号购车政策可持续执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来提高摇号购车政策的公平性更是迫在眉睫。
1、摇号政策的目标 减轻或彻底解决北京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实现北京市市民出行“不堵”或“少堵”的目标;减轻北京市大气污染程度;维护北京作为伟大祖国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
2、摇号政策出台的原因
北京市交通拥堵问题十分严重,在摇号政策出台之前实施的单双号限行等一系列政策起不到原先预计的效果,因为车辆总数没有变化,总体上能造成的污染并没有减轻;大幅度减少机动车数量以及修建新的交通路线等政策在北京找不到实施的土壤和条件;通过提高收费的手段来减少车辆上路达不到预期效果。 3、摇号政策实施的范围
2011年1月1日之后发放的汽车牌照。 4、摇号政策之中的相关角色
政府、汽车生产商,销售商、汽车行业相关产业从业人员、非京籍人士。其中政府是政策的主体,其余为政策客体。 5、政策形式
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北京市“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的通告》三个政府规章来确定摇号限购的方式,使得摇号限购的方式有了政治和法律上的支持,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6、摇号条件
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有资格摇号的个人名下必须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并持有驾驶执照,即一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 除此以外,能够申请摇号的个人须满足以下五类情况中的一种: (1)北京市户籍人员;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4)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
这意味着非京籍的大陆在京居住者,如果没有暂住证、北京居住工作证或没有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将不能在京购买小客车。